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文书 >> 其他法律文书 >> 查看资料

人民法院领取骨灰通知书(告知罪犯家属用)

发布日期:2017-04-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院领取骨灰通知书             
  (告知罪犯家属用)                    

  
(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因犯      罪,经依法判处死刑,已于   年  月  日执行死刑,尸体已经火化。家属可持本通知书于    年  月  日以前到    火葬场领取骨灰。逾期不领,骨灰由火葬场予以处理。                             
  
(院印)
                        年  月  日              

  样式148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执行罪犯死刑的人民法院通知罪犯家属领取骨灰时使用。
  二、当地没有火化条件的,可参照本样式制作“领取尸体通知书”。
  三、抬头写被执行死刑罪犯家属的姓名。
  四、本通知书应当另填一份存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