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发布日期:2017-02-22 作者:闫国田律师
申请人:秦某,男,汉族,住山东省历城区XX街XXX227号,身份证号码:371………………。
被申请人:王某某,住址:济南市天桥区XXX街22号,联系电话:13864150012。
被申请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请求事项
一、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汽车一辆,车牌号:晋A9011X。
二、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办公用品及设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秦某诉被申请人王某某及济南XXXXX有限责任公司返还货款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保证将来案件的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申请人自愿提供财产为此申请担保,担保财产为:申请人所有的轿车一辆,车号为鲁A8B73X。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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