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债务承担

发布日期:2016-09-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事实。

  2.债务由第三人承担,要取得债权人同意。

  3.第三人(承担人)对债权人只有抗辩权没有抵销权,因为抗辩权是债务人的从权利;抵销权是债权人的从权利。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2011-3-12)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金钱债权让与采“通知”方式,不必取得债务人同意。故A不选。(2)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转让合同)在债权人追认前为效力待定,此时戊公司尚不是债务人,选择B.(3)“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是追认行为,认为戊公司是债务人(承担人),戊公司依此抗辩不是“自打耳光”吗?故C不选。(4)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仲裁条款不影响债权人的代位权,D不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