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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工陈刚工伤 获赔偿获赔20万元

发布日期:2008-11-06    作者:张学辉律师

    陈刚工伤赔偿案经张学辉律师不懈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筑公司方面终于不再否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认识到因管理不到位而非法使用童工的客观情况,同意与委托人协商赔偿事宜。至此,张学辉律师在一个月内六次去事故发生地,与建筑公司方面进行多轮艰苦谈判,根据委托人一次了结的强烈意愿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陈刚及其亲属同意对方一次性支付赔偿费20万元了结;今天(9月12日)在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后,对方已将赔偿款20万元向陈刚支付清结。
  委托人对张学辉律师专业水平及富有成效的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对于最终的维权结果表示满意。
事件回放:
  陈刚是甘肃人,经人介绍在经济开发区建筑工地从事塔吊操作;那日下班时不慎从约六七米处摔落受伤,急送医院救治脱离生命危险,但大脑及左肩骨头多处断裂,经医院治疗出院作康复疗养,待伤势恢复再做后续手术。
  因陈刚在建筑工地干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对于陈刚受伤赔偿问题,总建筑商和土建承包商相互扯皮,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为了切实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陈刚经他在宁波某公司从事建筑监理工作的亲戚介绍,委托张学辉律师全程代理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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