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专项培训协议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
发布日期:2014-10-26 作者:刘乔瑞律师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签订专项协议培训违约金和保密协议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经过计算,王某支付公司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是2.6万元。
经过调解,最终王某支付公司2 .5万元,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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