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即便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内容违法也应属于无效协议
发布日期:2014-09-07 作者:高攀律师
问题提出
本案中的已经男女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律师据法答疑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之规定,再结合本案中的离婚协议的内容可知王某与黄某的这份协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巨额的所谓赡养费为限制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有悖于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并且这份协议内容关于:“若男方提出离婚方需支付女方扶养费人民币100万元;若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将支付男方扶养费人民币30万元。”的约定显然是不公平且不对等的,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之规定,可知本案中的协议内容实际上已经侵反了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彼此的离婚自由,显然该约定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关于离婚自由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案的离婚协议虽然签订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双方签字确认,但因该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对等且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离婚自由的规定,所以,王某与黄某签订的这份婚内协议应属于无效协议!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北京离婚律师——夫妻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时是否作为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