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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之后,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发布日期:2014-09-02    作者:倪晓敏律师
         酒,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若冰。它能叫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忘却人世的忧愁和烦恼,同样也能叫人肆无忌惮,放荡无常,有犯上作乱的嫌疑。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中华文明中有其独特的地位,中华酒文化中的丰富内涵,给人们带来很多乐趣,但饮酒过量,人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乱。本文将分析几个典型案例,以期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一杯酒夺走一个鲜活的生命 交通肇事之痛

  案例回放:

  这一天是年底庆功的日子,这一年来大家都不容易,小张的心里也是酸酸甜甜,颇有一番滋味。“聚会结束后都十一点多了,路上肯定车少人少,你少喝一点真的没事。”王总这么一说,小张也就动了心,一杯酒下肚,身上暖了,心里也暖烘烘的。路上稀稀疏疏有一些散步的人,回公司的路上,颠颠簸簸的,每隔好远才孤孤单单地站着一盏街灯,伴着银色的月光,显得有些冷清。大家说着笑着,兴致都很高,虽说小张的驾驶技术过硬,但平日里都开小车,拿的也是C本,这一回借着酒劲儿可要好好过过开客车的瘾,不觉得速度竟到了一百多迈。

  说时迟那时快,到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交叉路口,突然从侧面开来一辆大货车,小张一下子就慌了,连忙急打转向,但为时已晚,货车的速度也实在太快,直直地撞向了他们的右车头,加之冬天路面较滑,小张开的客车一下子就开上了人行道,将路旁的一名行人撞出了几米远,客车直撞上了一棵树才停了下来。脑子里一片空白,车里车外都是死寂。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是我的儿子,天呐!”庭审中被害人(殁年39岁)的母亲几度失控,痛哭流涕。身穿囚服的小张望着法官,眼里噙满了泪水,哽咽得说不出话。“被告人醉酒后驾驶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造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处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冰冷如刀刃的字句,刺痛的不仅仅是那位母亲的心,也毁灭了一个年轻人的全部梦想和生活。

  法官析法:

  根据我国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本案中小张驾驶客车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且其具有醉酒、驾驶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从重处罚情节,在量刑上均酌情予以考虑。

  这个悲剧的发生,究竟是一杯酒之过,还是一时兴起的错?“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每每看到这条警示标语,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因为缺乏了一种对生命的敬畏,类似小张的悲剧才时有发生,杭州的胡斌、成都的孙伟铭、南京的张明宝……不止一桩醉驾肇事,成为全国热议的焦点。其实,生命很卑微,很脆弱,哪怕一分钟的疏忽,一秒钟的大意,可能错过的将是一辈子的幸福。多一份责任感,多一份谨慎,生活就会多一份安全和美好。

          一杯酒铸成一个荒唐的错误 寻衅滋事之殇 

  案例回放:

  “现在家里家外都是我一个人,她赌钱把整个家都输光了。”晓光越说越激动,想想这几年来的不易,妻子的背叛,生活的重担,平日里不胜酒力的他竟喝下了四杯。坎坎坷坷的路跌跌撞撞地走,昏昏沉沉的晓光摔倒了好几次,胳膊、脚踝都摔得直淌血。小区的保安见这情形随即拨打了120,不一会儿大伙就一起将晓光抬上了救护车。

  “你平躺着不要动,我帮你测测血压。”护士小李耐心地劝着晓光。“谁叫你们管我的,我本来就能死了,都是你们,没有一个好人,就是要让我受这永远都受不完的苦!”晓光叫喊着暴跳了起来,对小李拳打脚踢,救护车的空间狭窄,小李躲也没处躲,逃也逃不掉,用手护着头,但脸上、身上多处遭到踢踹。说话间就到了医院,谁知晓光竟搬起救护车里的光电便携式除颤监护仪砸向小李,小李见状疯也似地跑进了急诊大厅,晓光便搬着监护仪猛追不舍,一直追到大厅里砸向挂号的人群,“都是你们害我的,谁叫你们救我的!”他大喊大叫着。在场的群众急忙拨打110报警,晓光被医院的保安和随即赶来的民警制服。

  “当时说起一些不高兴的事儿,喝了很多酒,很多事情现在都记不起来了。我只想对大夫和医院说声对不起。”如今,身穿囚衣的他追悔莫及。“我有老母亲和还在念书的儿子需要照顾,以后绝不喝酒滋事了,希望法庭能够从宽处理。”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晓光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院和护士小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四万余元。

  法官析法:

  寻衅滋事是酒后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寻衅滋事罪是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个罪名。其行为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本案中晓光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偏重),任意毁损公共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应当给予刑罚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 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醉酒的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导致醉酒的发生,完全有控制能力。因此,虽然晓光在庭审中辩解自己行为时处于醉酒状态,也不能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

       一杯酒断送一个无量的前途 危险驾驶之悔

  案例回放:

  “现在醉驾查的那么紧,喝酒开车是要出大事的。”“没事,哪有那么点背,今天高兴我少喝一点。”刚刚晋升为办公室主任的小凯不顾妻子的劝说,喝了两瓶啤酒。小凯自幼家境贫寒,这些年来一直兢兢业业,诚诚恳恳,家境、事业也都渐入佳境,不惑之年也终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之时。妻子见他难得如此轻松愉快,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不好了,前面警察设卡查醉驾,咱们赶紧掉头吧。”妻子紧张地说道。小凯慌忙调转车头,但已被警察发觉:“请你配合酒精含量检测”。经鉴定,小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6mg/100ml,属醉酒驾驶。“被告人无视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处罚。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罚金二千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小凯懊悔不已,但已于事无补。因触犯刑律,小凯被开除公职。想想这么多年来的艰辛和不易,他不禁与妻子抱头痛哭,“如果那晚我听你的劝,该有多好呀!”可是过去终究是回不去了的。

  法官析法: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触犯该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目前我国酒驾标准是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理念是要由结果犯罪,提前到行为本身犯罪,这样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防范作用。提出设这个罪名,目的在于警示和威慑,以保护行为人本身。行为人不敢在酒后驾车,他的亲朋好友也会劝阻,从而更好地从根本上减少乃至遏制危险驾车行为本身。然而在这样的高压势头下,像小凯这样心存侥幸的人还是不少。以我市某基层法院为例,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共收刑事案件168件,其中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案件数量为34件,占案件总数的 20.23%,足以看出这一问题仍值得高度重视。

  据了解,世界各国也存在醉驾、飙车的社会问题,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防患于未然,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像美国、新西兰、韩国等国家都有相关的规定和举措。2011年9月13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就血样提取条件、犯罪证据固定、立案标准、办案的衔接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飙车、醉驾等高度危险行为的惩处,以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三则真实的案例,全都发生在你我身边,一杯酒,一时疏忽,酿成的却是永远难以抚平的伤痛。“一个国家的幸运,靠的是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没错,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幸福需要我们每个人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多一份责任感,为自己,为家庭,也为芸芸众生中的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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