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交通事故伤害中发生医疗事故应按照过错及原因力比例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4-07-03 作者:周俊岭律师
【点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后又遭受医疗事故致损害扩大,其所受人身损害系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两个原因结合导致,属“多因一果”,应由存在过错的各方当事人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管某因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的损害,首先应当由医院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剩余损失部分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由周某与管某按照过错比例承担。(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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