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大款征婚不算“骗婚”
发布日期:2014-03-26 作者:赵云涛律师
然而,二人婚后时常发生争吵,而且文女士渐渐发现郝先生并没有像其吹嘘的那样富有:蜜月旅行时,郝先生未能像事前承诺的那样给文女士一张可以高额透支的信用卡;他还以公司扩展业务为由,拖延购买答应送给文女士的名车;更让文女士震惊的是,他们所住的房子竟然是郝先生花钱租的,再一调查,郝先生的公司早在一年前就没有任何业务,完全处于停业亏损状态。
文女士感觉自己被“骗婚”,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诉讼中,法官向文女士详细解释了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告知其郝先生未如实说明财务状况不属于法定赔偿事由。最终,文女士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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