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4-03-05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不应承担经济偿还责任。另外,如果法院判决这笔债务由该局偿还,能否以该所房地产抵债而不直接偿还现金﹖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江华峰律师认为:该局二级单位南大国土资源所如果是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事业单位,该单位就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独立,该局不应承担偿还工程款的责任。如果该二级单位不能偿还现金,只能以房产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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