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的房屋权利人,登记名义人出售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如何主张权益?
发布日期:2013-11-15 作者:庄宇鑫律师
一、实际权利人何情形下可主张所有权?
1、 如果登记名义人已经将房屋出售,并过户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又无过错的,即第三方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登记是错误的,或登记名义人并非真正的权利人,且第三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则该第三方为善意第三方。法律将保护该善意第三方的权利,确认该善意第三方为房屋所有权人。
2、 如果登记名义人已经将房屋出售,尚未过户给第三方,或虽然已经过户但该第三方明知或应该知道登记名义人并非实际权利人或登记是错误的,则该第三方不构成善意第三方。实际权利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关(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登记。并可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应提请查封该房屋),要求确认自己为该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并凭着法院的判决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关将自己登记为所有权人。
二、如果法院判决房屋归第三方,实际权利人如何索赔?
1、实际权利人可向名义登记人,要求赔偿损失。
2、如果为错误登记,登记机关有过错的,则也可向登记机关索赔。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 隐瞒房屋被司法查封不能过户的事实,骗取买房人房款后潜逃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 两高三部《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2024年9月3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决算与审计决算价款不一致的裁判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是否可以对抗法院执行
- 浙*富润(600070)索赔条件,谢律师团队:收正式处罚,股民索赔征集中
- 世*实业(002748)可以索赔吗?
- 最高院 关于诉前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20条
- 商业经营场所或公共场所发生侵权行为后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 证据原件在地震中毁灭怎么办
- 如何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问题
- 房屋拆迁纠纷的起因、影响、解决方式和措施
- 关于刑事辩护制度
- 关于房地产纠纷的问题
- 死刑缓期执行的复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