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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违法犯罪行为丧失了人身自由是否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刘镓榕律师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当事人虽因违法犯罪行为丧失了人身自由,在监狱服刑,其常住户口被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迁出,但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并不因此丧失,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期间所应享有的股份权利是由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代管,并非是不予分配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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