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章诉杨永清离婚一案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张鹏律师
原告陈乐章、被告杨永清于2009年底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10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于2011年9月18日育有一女陈雨彤。因婚前缺乏了解,原告陈乐章、被告杨永清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被告杨永清常因家庭琐事无理取闹,被告杨永清即居住娘家,女儿留在家中由原告陈乐章父母照顾。2012年11月,原告陈乐章在上网时发现被告杨永清在国内某大型网站公开征婚,对原告陈乐章的精神造成巨大打击,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杨永清辩称:原告陈乐章诉称不是事实,被告杨永清不同意离婚。在被告杨永清生孩子之前夫妻双方虽有争吵但感情甚好,因为被告杨永清生了一个女儿,从此原告陈乐章经常无理与被告杨永清吵打,对被告杨永清精神造成极大创伤,无奈之下被告杨永清于2012年5月份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经诊断被告杨永清患有抑郁症。在被告杨永清住院期间,原告陈乐章亦对被告杨永清不管不问,又一次给被告杨永清精神上造成创伤。2012年11月份,被告杨永清在精神受到打击之后,在网上发布征婚信息,其目的是为了证明自身的价值。被告杨永清认为自己的病情需要慢慢治疗,也渴望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虽然原告陈乐章没有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但被告杨永清对原告陈乐章的行为可以原谅,现双方的夫妻感情没有达到彻底破裂
【法院认定】
原告陈乐章、被告杨永清于2009年底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10年10月10日在巩义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11年9月18日生育一女陈雨彤。2012年5月份,原告陈乐章、被告杨永清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被告杨永清于2012年5月14日至同年6月1日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其病情经诊断为癔症。2012年11月份,被告杨永清在珍爱网上以小静为用户名发布征婚信息。
【法院认定】
原告陈乐章、被告杨永清经人介绍认识,后经恋爱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原告陈乐章、被告杨永清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已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被告杨永清在婚后患病,原告陈乐章应当给予被告杨永清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积极为其治疗,促使被告杨永清的病情好转,原告陈乐章此时提出离婚与情与法不符。原告陈乐章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现已彻底破裂。因此,原告陈乐章要求与被告杨永清离婚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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