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
发布日期:2013-03-21 作者:连会有律师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并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至七日内,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为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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