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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年度申报
申请材料
纳税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申请受理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决定机关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程  序
时  限
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相关表格下载

BB026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境外所得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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