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北京)
事项编号: | 0019C002 |
事项名称: |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收费标准: | 本项许可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
乘车路线: | 运通103、运通105、16路、26路(原16路支)北方交大站下 |
联系电话: | 82210798 82210797(传真) |
监督电话: | 82210751 |
相关网址: | //www.bjwh.gov.cn |
备注: |
办理程序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相关表格下载
演出申请书
营业性演出申请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表(示范文本)
北京市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 境外组织、个人在华境内进行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北京)
- 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刻制印章审批(北京)
-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北京)
-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北京)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北京)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核)(北京)
- 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核)(北京)
-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其他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北京)
-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北京)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北京)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北京)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北京)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北京)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北京)
- 出版单位及其出版物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资格认定(北京)
- 统计登记(单位)<《统计登记证》换证>(北京)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核)(北京)
-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其他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北京)
- 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刻制印章审批(北京)
-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北京)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北京)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北京)
-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北京)
- 统计登记(单位)<变更登记>(北京)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北京)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北京)
- 境外组织、个人在华境内进行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北京)
-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其他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北京)
-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审批(北京)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