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变更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32C003-02 |
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变更审批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商务部门的审批时间) |
办理机构: |
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
乘车路线: |
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
联系电话: |
64081418 |
监督电话: |
64081804 |
相关网址: |
www.bjppb.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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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变更审批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中外合营印刷企业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比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审批程序办理。 2、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申请兼并其他印刷企业,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企业的,比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审批程序办理。 3、经营期限届满,确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经营期限届满的180天前提出申请,比照审批程序办理。 4、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股权比例等其他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参照备案程序办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印刷企业变更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批准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兼并其他印刷企业,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企业的;批准延长经营期限的,发给批准变更或者延长经营期限通知书,同时告知申请人下列事项: (1)在接到市新闻出版局的批准变更或者延长经营期限通知书后,向市商务部门申请履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手续; (2)在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后,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市新闻出版局变更《印刷经营许可证》; 2、根据商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部门。 3、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即时办理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备案,变更或者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到工商、外经贸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5、即时办理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备案,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和外经贸行政部门。 6、对因不能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暂时无法受理,以《告知通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商务部门的审批时间)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乘车路线: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4、联系电话:64081418 5、监督电话:640818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ppb.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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