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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安装电器设备的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3C025
事项名称: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安装电器设备的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第462项
2、《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邮编: 100007
乘车路线: 104,108,201,850北兵马司下;113,115,118,734宽街下
联系电话: 64017650、54071606
监督电话: 64001627
相关网址: //www.bjww.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安装电器设备的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在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的审批应具备下列条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函。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安装设备的建筑名称及位置;
2、古建筑总平面图、施工做法说明、产品质量证明等;
3、古建筑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应急预案;
4、以上文件为A4规格,图纸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
5、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的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给文物局批复性意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3、乘车路线:104,108,113,115,118,201,734,850 宽街下

4、联系电话:64017650  64071606
5、监督电话:64001627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30

7、网址://www.bj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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