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司法考试准考证发放说明
发布日期:2011-06-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司法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司考考生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的,由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山东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司法考试准考证副证,由司法考试报名人员于8月20日-9月16日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具备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条件的,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申请领取,领取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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