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商业活动 >> 查看资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品油经营资格管理及申办程序

发布日期:2010-1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成品油经营资格管理及申办程序

  (一)新建加油站的报批程序

  1.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签订供油协议。

  (2)加油站建设符合《兵团2005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规划用地、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交通管理等有关规定。

  (5)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请新设立成品油零售企业,须向师(市)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表》和供油协议。  

  (2)股东或者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城区型加油站为1.5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20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

  3.办理新建加油站批准文件的时限

  (1)所在师(市)商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须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表》,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兵团商务局。

  (2)兵团商务局收到师(市)商务局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当

  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第(一)项内容的加油站建设项目,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下达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批准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上报部门,由上报部门通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兵团商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通知上报部门,由上报部门通知申请人。

  (3)获准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企业,应持兵团商务局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并在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批准文件核定的内容完成建设,逾期未建设的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4. 新建加油站用地依法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申请用地单位须取得兵团商务局的核准文件后,方能参加新建加油站用地的竞买。企业取得加油站经营性用地的资格后,可按照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的第()、(二)、(三)项内容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安消防部门发放的《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城市加油站还应提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6.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时限

   加油站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申请,兵团商务局或兵团商务局委托所在师(市)商务局,依据兵团商务局对该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 收。对符合规定条件,验收合格的加油站,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师(市)商务局将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兵团商务局。兵团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未按照兵团商务局批复文件建设加油站的,工程完工后将不予验收。

  (二)改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的报批程序

  1.提交的材料

   加油站的改建、扩建和迁建,由企业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改建、扩建、迁建的报告,向师商务局提出申请,师 商务局按照新建加油站审批程序第(一)项的有关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附所在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及企业的相关材料,报兵团商务局审批。

  2.办理改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批准文件的时限

  (1)所在师(市)商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须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表》,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兵团商务局。

  (2)兵团商务局收到师(市)商务局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当

  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改建、扩建和迁建条件的加油站建设项目,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下达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批准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上报部门,由上报部门通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兵团商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通知上报部门,由上报部门通知申请人。

  (3)企业凭兵团商务局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改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不得擅自改变加油站的建设地址和扩大建设规模。

  3.申请办理改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

准证书》

   改扩建和迁建加油站工程完工后,按照新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的第   (六)项内容对加油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需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参照新 建加油站审批程序的第(五)项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师(市)商务局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兵团商务局,兵团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 证书》。企业在取得批准证书后方可重新开业。

  4.由 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原因,造成加油站必须搬迁的,要按照合理规划、就近布点的原则进行。加油站在提出迁建申请的同时,还须提交当地有 关涉及该加油站搬迁的城市、道路改造的正式文件、拆迁通知。对未列入兵团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但确需迁建的加油站项目,必须经师(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并 出具相关手续,报兵团商务局批准。

  (三)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办理程序

  1.变更《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凭相关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及原批准证书,向兵团商务局提出申请。属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属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兵团商务局审核后,统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 油批发经营条件的企业,由商务部换发变更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零售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凭相关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及原批准证书,由企业向所在师(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属法人名称变 更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属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师(市)商务局审查通过后,填写《成品油经 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上报兵团商务局。兵团商务局审核后,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的企业,换发变更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到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四)办理转让加油站的程序

  对转让加油站的企业,由师(市)商务局提出审核意见,附双方转让加油站的合同书,并按照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办理程序第(二)项内容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兵团商务局,经兵团商务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