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发布日期:2010-1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⑵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⑶已在国外上市销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⑷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⑸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⑹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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